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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九游会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再强化 严格规范佣金支付 营造健康竞争生态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次数:

  AG九游会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这也是自2023年8月以来,监管部门第三次针对银保业务下发规范性文件。

  在业内人士看来,紧抓“报行合一”是监管部门对银保业务的一贯要求。通过一系列措施严加规范,预计银保业务将更加规范,费用率水平将进一步下降。■本报记者吉雪娇

  “报行合一”AG九游会,是指公司向监管机构备案的产品定价假设,包含费用假设等,应与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所实施的保持一致。

  近年来,银保渠道成为人身险公司新业务增长的主力之一。随着银保渠道火热,同质化竞争日益严重,渠道费用的“内卷”亦引发关注。从近年来监管部门通报的问题人身保险产品来看,部分公司部分产品存在“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紧抓“报行合一”成为监管部门对银保业务的一贯要求。2023年8月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相继发布《关于规范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关于银保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此次,监管部门再度下发《通知》,对银保业务全链条、全过程进行严格规范。

  《通知》在产品设计与备案、内控机制建设、内部监管AG九游会、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详细规范。其中,在对产品设计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发展水平、经验数据和管理能力,充分考虑保单周期、交费周期和退保率假设等因素,科学确定纯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用率的水平。

  同时,银行代理渠道销售的产品在备案时,应当在精算报告中明确列示各交费期附加费用率和附加费用率结构。附加费用率即可用的总费用水平,包含向银行支付的佣金率、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分摊的固定费用等,其中佣金率应列明上限。

  在业务执行环节,《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列示的佣金率上限AG九游会,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出单费、信息费等名义向银行代理渠道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此外,《通知》首次将保险公司落实“报行合一”中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提出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银行代理渠道的业务、财务、内控及预算考核机制,确保下属分支机构有效落实“报行合一”要求;分支机构应当按总公司要求严格落实“报行合一”工作。

  分析人士指出,《通知》旨在从源头解决此前银保渠道通过利差补贴费差的高举高打费用乱象。通过明确附加费用即可用的总费用水平,银保价值有望超预期释放。预计银保业务将更加规范,费用率水平将进一步下降。

  与此同时,随着“报行合一”政策的全面落地,将倒逼险企回归产品本身,“强者恒强”竞争格局被认为将更加凸显。

  “银保渠道明确附加总费用管控,有助于营造行业健康竞争生态,中小公司通过费用比拼的粗放式发展难以为继,大型保险公司的品牌优势得以显现。”东吴证券报告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中小险企在银保渠道固定费用分摊实务中存在规模劣势,新规下如何实现合理的费用分摊以保证不超出附加费用率存在压力。

  东莞证券报告认为,短期来看,“报行合一”将给保险业带来短期阵痛。报行合一的实施将使得保险公司无法通过“小账”来激励销售人员,这可能导致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下降,甚至导致部分营销人员流失。从行业长期发展来看,推行“报行合一”将使得保险公司的费用结算更加规范,避免了不必要的成本浪费,直接降低销售费用,提升利润水平。同时有利于遏制一些“贴补手续费”等不正当的市场行为,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重塑更加规范的银保合作生态,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将日益凸显。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无法再依赖高返费策略来吸引消费者,因此需要将竞争重点转移到产品和服务上,倒逼险企开发更具差异化的产品,以及探索销售渠道的多元化。一些规模较小、短视激进、产品和服务缺乏竞争力的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甚至可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而大型险企日常对成本管控严格,具有规模效应、品牌影响力与完善的销售渠道,“报行合一”可能会为其带来更大的竞争优势。